嘉兴市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运行为了深化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创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缓解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与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保险行业四方联合发文在建设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制度工作。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试点期暂定为三年。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主要包括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今后,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参保主体可自愿选择。在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中,各主管部门采取“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投保”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制度工作。同时,加强联动配合和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做好政策引导和工作协调,积极稳步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
我市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制度,将有效遏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轻建筑企业保证金负担,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