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说不!东莞在行动建筑工程施工中, 遭遇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 怎么办? 不用悲伤, 不用心急, 面对违法违规行为, 你只需要勇敢说不! 近日,为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主体,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东莞市住建局印发了《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说不,促进全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那么,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具体有哪些? 整治“时间表”是怎样的? 小建为你解读——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一) 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转包,重点查处: 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3.劳务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5.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6.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7.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8.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9.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10.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转包行为。 (二)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违法违规分包,重点查处: 1.施工单位将需要专业承包资质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3.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4.劳务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5.劳务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三)对单位或个人挂靠,重点查处: 1.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专项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
(一) 企业自查阶段: 全市各园区、镇街规划住建设局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所建设(承建)的项目开展自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准备好受检资料,接受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和抽查。
(二) 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检查阶段: 全市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成立工作小组,专人负责,统筹辖区内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及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建立项目台帐,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工作。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上报东莞市住建局。
1.检查要求:对被投诉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2.调查取证:对确认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项目,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将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建议,报市住建局提起行政处罚。
3.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手续不完善或人员履职不到位,但不涉及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要责令施工总承包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4.及时将治理整改及总结相关材料报送东莞市住建局。
(三) 抽查总结阶段: 东莞市住建局将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违法行为认定查处指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掌握、分析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检查情况。建立全市在建项目台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抽查项目的比例不低于10%。每月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报查处情况行;对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据悉,东莞市住建局将通过强化意识,责任到人,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步骤和具体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对其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增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意识;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一律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社会公开等方式认真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誓将打击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