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266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化解房屋市政工程欠款和劳资纠纷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67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201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285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细化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4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现将近阶段检查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对象为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工地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主要存在问题 (一)未按《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细化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431号)文件要求上传劳务管理资料; (二)未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26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201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或专用帐户不满足要求; (三)抽查现场作业工人与工地现场提供劳务管理资料中人员不符,部分工人未纳入考勤; (四)工人工资签收表与工人劳动合同签字不一致,存在代签或造假; (五)实名制考勤系统未实际使用; 三、处理措施 现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名制管理和分帐管理的工地问题的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全区通报评批及诚信扣分处理。反之,通报表扬及诚信加分。 请全区各在建工地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地劳务管理工作,落实好用工实名制度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制度,按月及时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细化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431号)上传劳务管理资料,按月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发放工人工资。我局及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检查,并在施工作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作业工人与劳务管理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对弄虚作假的不落实名制管理和分帐管理的工地,全区通报批评诚信扣分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8月10日
抄送:区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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