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对佛山市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信扣分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681号
佛山市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海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单位)报送线索查明,你司开发的“智联电商采购中心”项目,在预售1、2号楼栋的商品房时,没有及时将预售款全额存入相应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违反了《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5〕219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第66点“不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全额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司扣除20分诚信分的处理。同时,请你司立即全面自查整改,引以为戒,诚信自律,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如你单位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812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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