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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简并资质,2020年底前建筑资质压减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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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10 09:50    点击数:8560   

自1984 年开始实行建设企业资质管理以来,资质作为企业承揽项目的敲门砖,一直是我国建筑市场的重要门槛。施行至今,以资质为中心的建筑市场宏观调控所暴露出的资质分类过多过细、资质审批流于形式、资质管理方式僵化等问题,也呼唤这一行政许可制度的变革。

2014年住建部出台《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后,资质改革进程整体加快。除了此次《通知》继续强调的简并资质外,逐步推行的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以及市场机制与行政监管联动的资源配置探索也是革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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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分类过多过细:简并资质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资质类型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监理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且每类资质都是由不同序列、类别和等级构成的庞大系统。依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仅建筑业企业资质一项便可细分为百余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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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外国的建筑市场管理,以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建立的特许建造公司体系为代表的行业协调模式,以美国不设类别、不分等级的承包商许可证制度为代表的市场制约模式,无不反映出我国分级分类资质管理制度的不足:一方面,分类过多过细的资质设置容易导致过高的专业壁垒,如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的资质分割,既不利于企业跨行业发展,也为跨部门行政管理的困难埋下伏笔;另一方面,资质评级标准对于规模以及量化指标的强调,一定程度上还致使了建筑市场的竞争混乱与核心竞争力缺位

2014年起,工程建设领域的资质兼并工作逐步展开,同样以建筑业企业资质为例:2014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合并、取消了二十余项专业承包序列资质,2016年起多地试点取消劳务企业资质,此次国务院提出“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也将为各地资质简并工作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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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评审流于形式:告知承诺

实行资质告知承诺审批,是针对“先审核,再审批”专家审查机制中存在的事前把关局限,及其缺少作为市场清出制度基础的市场主体资格动态管理不足,所进行的制度创新。告知承诺审批通过企业业绩实地核查强化了事后审查,也进一步强化了信用监管在建筑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9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起,试点地区(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省和北京、上海、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2019年9月1日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也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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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方式僵化:各方联动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部分地区先行创新,着手打破制度藩篱。当前,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已允许建筑企业跨资质、跨专业承揽项目,山东也于最近尝试加入创新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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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整部分建筑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资质改革制定的配套措施值得关注:如允许信用评级一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达标且专业配套、能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突出强调了信用要求和履约担保要求,也响应了《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意见——在信用达标且有第三方履约担保的情况下,允许企业跨资质承接具有通用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此前,江苏省《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允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这同样以企业信誉良好、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为前提,也在某种程度上是资质简并管理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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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企业跨专业、跨资质经营,有助于企业综合发展、市场充分竞争;强调以信用和担保为前提,也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让市场经济回归“信用经济”、“契约经济”的理性映照——在放宽行政管理的同时强化市场管理,以行政与市场联动实现资质创新管理。


资质改革是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模式,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规则的必经之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已提出要“进一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期待在国务院通知的推动下、在先行地区的经验示范下,资质改革工作将更快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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