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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南海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佛府办〔2018〕30号)及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已于2019年12月上旬开展了有关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采取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各建设责任主体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6个项目(含3个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包括2个居住建筑项目、4个公共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图纸做法或设计参数不明确、未按图纸要求设置保温砂浆层、建筑节能材料部分性能指标未送检、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与设计要求不一致等情况,具体如下: (一)设计方面 1.住宅东西向外窗外遮阳措施不明确。 2.门窗大样图上外门窗玻璃品种与节能设计不一致,门窗没有说明玻璃品种规格参数。 3.节能专篇风位等级和建筑施工图门窗大样说明指标不一致。 (二)施工方面 1.住宅东西侧剪力混凝土墙未按图纸要求设置保温砂浆层。 2.屋面挤塑板热阻性能未送检。 3.门窗玻璃材料进场复检批次不足。 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实施细则内容与设计要求不一致。 以上列举为部分检查情况,受检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专家检查结果,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局诚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施工单位扣分标准》序号13,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扣取诚信分值15分,有效期6个月。 (二)根据市局诚信管理办法《监理单位扣分标准》序号26,对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各扣取诚信分值5分,有效期3个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每年抽调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促进各方责任主体法规意识和节能意识的提高,使有关人员在工程项目上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管理。 (二)区、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隐蔽性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各方建设主体落实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对未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参建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履行建筑节能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建筑节能等各项规定、标准、要求。同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健全节能管理工作制度,提高节能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水平。
附件:检查意见汇总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月16日
![]() 附件 检查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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